翟凯律师网

“专注纠纷解决,用心做好每一个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IP属地:安徽

翟凯律师

  • 服务地区:安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3:00

  • 执业律所: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9677589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超市偷偷抹零,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发布者:翟凯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1160人看过举报

买东西扫码支付后很多人都懒得要账单,更不要说对账单了。可不久前,陆女士却较真地对起了账单,结果发现超市“四舍五入”多收了她的钱。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辖区一家超市作出处罚。

  今年4月下旬,陆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标价43.97元的牛蹄筋,扫码付款离店后,她发现微信支付账单显示付费44元。虽然就相差3分钱,但陆女士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有失公平,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发现,该超市使用电子扫码与现金付款二种方式收费,在电脑收款系统设置了货款分值“四舍五入”的收费功能。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超市2019年度至案发(之前已清零),通过“抹零结余”收款692.64元,但无详细的“四舍五入”销售清单。

执法人员分析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看上去好像公平,实则不然。因为超市收费时“舍”的是1234的货款分值,“入”的是56789补整款,在海量的货款结算过程中,不同分值出现的概率均等,这就意味着理论上超市每10笔结算会多收5分钱,这也就是“抹零”却能结余692.64元的原因!!!

  执法人员表示,超市为了减少结算时的人工成本,可以在结算时将应收款分值抹零让利给消费者,但对于分值为56789的顾客多收分值按整数计费,却是实实在在地损害了这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执法人员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的违法行为,鉴于超市在事情发生后,立即在经营场所公告了退款事项,并调整收费系统:现金结算时,货款有分值的一律抹零,电子支付依实价收费。最终,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作出没收已查明且未能退回的违法所得69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安徽 合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9677589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98979

  • 昨日访问量

    33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翟凯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