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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偷偷抹零,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发布者:翟凯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1036人看过举报

买东西扫码支付后很多人都懒得要账单,更不要说对账单了。可不久前,陆女士却较真地对起了账单,结果发现超市“四舍五入”多收了她的钱。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辖区一家超市作出处罚。

  今年4月下旬,陆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标价43.97元的牛蹄筋,扫码付款离店后,她发现微信支付账单显示付费44元。虽然就相差3分钱,但陆女士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有失公平,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发现,该超市使用电子扫码与现金付款二种方式收费,在电脑收款系统设置了货款分值“四舍五入”的收费功能。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超市2019年度至案发(之前已清零),通过“抹零结余”收款692.64元,但无详细的“四舍五入”销售清单。

执法人员分析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看上去好像公平,实则不然。因为超市收费时“舍”的是1234的货款分值,“入”的是56789补整款,在海量的货款结算过程中,不同分值出现的概率均等,这就意味着理论上超市每10笔结算会多收5分钱,这也就是“抹零”却能结余692.64元的原因!!!

  执法人员表示,超市为了减少结算时的人工成本,可以在结算时将应收款分值抹零让利给消费者,但对于分值为56789的顾客多收分值按整数计费,却是实实在在地损害了这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执法人员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的违法行为,鉴于超市在事情发生后,立即在经营场所公告了退款事项,并调整收费系统:现金结算时,货款有分值的一律抹零,电子支付依实价收费。最终,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作出没收已查明且未能退回的违法所得69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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