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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的婚姻关系问答

发布者:翟凯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233人看过举报

问:夫妻离婚后,子女随一方生活,直接抚养方是否可以以疫情为由拒绝行使探望权?

  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应随意中止,因此,即使处在疫情中,仍享有子女的探望权。但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来自疫情重灾区或应处于隔离期等,可依法中止探望,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探望的权利应当恢复。当然,在疫情期间,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要求采取电话、线上视频等方式行使探望权利的,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问:离婚后,父母一方可否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能成为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但如支付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建议可与对方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如果另一方借故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疫情正值节日前后,可能影响一些人无法如期举办婚礼,已付的酒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答:建议消费者先与酒店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时间、合意解除等处理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目前,不少地区司法判例都认为确因受疫情影响而致使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一方请求解除的,依法予以支持,并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合同中的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规定进行处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在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退款。餐饮经营者如要求消费者承担已准备食材等实际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酌情予以分担。

  问:男女双方在疫情暴发前已订立婚约,且男方已给付女方彩礼,如女方不幸患新冠肺炎,男方是否可以悔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答:从法律上说,订立婚约并非正式结婚,即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尚未成立,如果男方悔婚,虽然不符合道德规范,但根据婚姻自由原则,男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女方继续缔结婚姻关系。但彩礼是否返还不能仅依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即使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主张彩礼返还,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如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彩礼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返还多少。此外,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付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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