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江琳琳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01日 72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5年12月14日,张然在中介公司居间下,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居间方出具产权人王某授权李某的委托书并对其真实性作担保。张然于2015年12月29日向代理人李某支付房租及押金6.5万元。张然入住不久便数次受到王某警告,声称从未委托李某出租该房并要求张然立即搬离。王某于2016年1月21日强行换掉门锁并将张然赶出房屋。李某知悉此事亦拒绝返还张某房租及押金。钱房两空的张然无比悲伤……愤怒之下寻求法律帮助,历经报警一审、二审、执行全部诉讼程序,最终追回租金及押金。
律师点评:本案标的虽小,但各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李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如该委托真实,则李某签订的合同效力归于产权人王某;张某与王某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张然与中介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律师经过跟立案庭多次斡旋,最终是将王某、李某、中介一并作为被告,为后面庭审法官了解案件全貌做了良好铺垫。王某在庭审中否认授权且拒绝追认租赁合同,导致合同最终无效,租金押金全额返还。而李某抛出的“真假房主”之争,法院也告知其另案处理。
法律建议:房产涉及的纠纷涉及面很广,无论是房产买卖、代持亦或本案的租赁,稍不留神就会落入陷阱。诸位朋友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如果有律师朋友最好全程陪同。合同签署一定要跟房主本人,如果是代理人签署,那么最好要求中介跟房主本人先行核实确认,且要求中介事先拉好产调,以减少被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