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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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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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

发布者:丁涛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1日|分类:经济犯罪 |34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15年11月9日16时,成都某分局民警对一无名游戏室检查时,现场查获捕鱼机3台,挡获赌博人员5人及该游戏室工作人员陈某,查获赌资920元。后公安机关在某菜市门口将被告人熊某(游戏室股东)抓获。经鉴定,查获捕鱼机3台共计18座,均系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机。

律师意见:

本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集中在量刑部分。虽然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熊某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经过分析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后,律师发现熊某具有初犯、归案后悔罪认罪态度好、具有法律规定的坦白情节、涉案赌资较少以及涉案赌博设备数量不大等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对熊某予以了轻判。

审理结果:

被告人熊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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