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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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沈某离婚案

发布者:丁涛律师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454人看过 举报

2019-03-11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与被告沈某于2009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2年3月18日生育一女,起名沈某某,现年4岁。原告周某与被告沈某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律师意见:

司法实务中,因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数不胜数。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我们国家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才可以离婚。尤其是判决离婚,此时法院将会对离婚是由进行严格的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才会判决离婚。其次、针对本案这种单纯因性格不合,而欲离婚的案件,第一次起诉离婚,在被告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几乎是不可能判决离婚。所以本案选择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的诉讼目的,将是本案最好的选择。

案件结果:

原、被告双方达称调解协议: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离婚;离婚后女儿随父亲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女儿18周岁止。

丁涛律师,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51083705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1510837051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