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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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律师|工抵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出卖方无权处分,一、二审胜诉追回购房款及双倍定金

发布者:陈莹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49人看过 举报

2026-10-09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本案属于实务中高发的工抵房二手房交易纠纷。我方当事人赵某某通过房产中介,与马某某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案涉房屋属于工抵房,马某某并非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合同约定办理一手房更名过户。当事人按约定支付定金以及首付款,部分款项按照马某某指示对外支付。后续发现案涉房屋早已被抵押、法院查封,房屋完全无法交付、也不能办理更名过户,购房目的彻底落空。 

出卖方马某某上诉抗辩:自己不是房屋产权人,合同应当无效,没有收到首付款,不应当承担退款、双倍返还定金责任。淮安陈莹律师代理买房人参加一审、二审诉讼,最终二审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帮助当事人追回首付款、双倍定金,同时追究中介机构及一人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

淮安陈莹律师代理思路

1.厘清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反驳 “无处分权则合同无效” 的核心抗辩 对方二审主要理由:出卖人并非房屋登记权利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代理律师引用民法典无权处分相关法条,明确:无权处分不导致合同无效。即便卖方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合法有效;因卖方原因无法完成过户交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向合同相对方主张违约责任。不能以没有房屋处分权来免除合同项下退款赔偿义务。

2.锁定真实的买卖合同相对方,厘清 “按指示付款” 法律后果 虽然部分首付款没有直接转入马某某账户,是在马某某带领、指示下向第三方支付,但该付款行为属于履行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一手更名交易流程,法律后果应当由签约卖方马某某承担。马某某作为发布房源、签署买卖合同、承诺房屋无抵押查封、安排更名过户的合同主体,应当承担合同全部义务,不能以钱款过手第三方就免除自身责任。马某某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另行向上一手追责。

3.完整组织证据,同时向中介方追责,刺破一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 除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转账凭证之外,律师重点梳理房源宣传信息、沟通记录、协商退款记录。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房产服务机构,没有核查房屋抵押、查封重大权利瑕疵,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中介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运用公司法举证倒置规则:一人公司股东需要举证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股东仅提交部分流水,未提供完整财务账册、财务报表,举证不能,应当对中介机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适用定金罚则,确定解除时间节点 卖方承诺房屋无抵押无查封,实际房屋被查封抵押,构成根本违约。我方以起诉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起诉状送达之日作为合同解除时间;因卖方根本违约,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结合买房人自身对工抵房交易风险的注意过错,合理调整诉求,争取法院支持核心退款、双倍定金请求。

法院裁判要点及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合法有效;卖方马某某作为合同相对方,对房屋权属状况负有核查义务,房屋被查封抵押导致无法过户交付,构成根本违约,合同于起诉状送达时解除。判决马某某返还首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合计 210445 元;房产中介在 30% 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股东对中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介退还我方当事人中介费。

马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无权处分并不造成合同无效;案涉付款属于按照合同约定、卖方指示履行交易,马某某应当承担退款与双倍返还定金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另行向其上一手追偿。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义务人逾期履行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陈莹律师房产交易风险提示

1.工抵房、更名房交易风险极高,出卖人不是登记产权人,不等于房屋买卖合同直接无效,但是会产生过户不能风险。签约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渠道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

2.交易中听从卖方指示向第三方账户转款,务必留存书面指示、聊天记录,明确该笔款项属于履行购房合同,防止后续卖方以 “没有收到钱” 拒绝承担责任。

3.房产中介负有核查房屋权利状态的义务,如果中介隐瞒、不查询抵押查封,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介,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遇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买房人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符合条件可以主张双倍定金。工抵房交易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提前审核交易模式,交易发生纠纷后及时保全对方财产。

关键词:陈莹律师,工抵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工抵房无法过户退款,房产中介过错赔偿,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买房追回购房款双倍定金

陈莹律师,咨询电话:15851772425(同微信),女,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淮安律师协会会员,江苏致邦(淮安)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淮安
  • 执业单位:江苏致邦(淮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8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江苏致邦(淮安)律师事务所
1320820********45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