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廷律师
庞廷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8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受害人自身疾病能否减轻交通肇事的赔偿责任?

发布者:庞廷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6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2020531日,被告史XX驾驶快冻死的电动摩托车送快递过程中将原告宁XX撞伤,经交警认定XX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及快递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9万多元。诉讼中被告申请参与度鉴定,经鉴定机构认为宁XX本次交通事故在颈部损伤参与度约为50%55%。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体质不是法律规定的过错,不能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故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胜诉。

律师观点:

本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XX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也就是说原告对事故的过错没有任何责任。因事故导致原告颈部构成伤残,而原告个人的自身疾病(颈椎病、颈椎管狭窄等)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过错,不能成为减轻清泉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庞律师,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协委员,乌兰察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乌兰察布市律协监事会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50920********14
  • 擅长领域:毒品犯罪、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