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姜梦军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94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 上海AA先生、AA的妻子、AA的女儿(楼下)
被告1:上海CC先生(所有人及出租人,楼上)
被告2:上海DD先生(使用人及承租人,楼上)
诉讼请求:判令CC和DD修复漏水点,停止侵害;共同支付修复费用3200元,洗澡费用3600元,律师费3200元,合计9800元人民币;
案件结果:法官主持下和解,被告支付原告损失8000元,当庭支付完成。
基本案情: | |
2021.12-2022.02 | 1、 AA先生与妻子、女儿,共同拥有并居住在上海某小区(楼下)。 2、 CC先生,是楼上房屋所有权人,出租给DD先生使用。 3、 DD先生,承租并与妻子居住在楼上。 4、 2021年12月,AA先生发现门生间顶棚漏水,遂到物业报修;因当时处于防疫封控状态,维修人员无法进入小区,故物业通知楼上住房减少用水,减轻损害后果。 5、 2022年01月01日,疫情解除后,物业联系DD先生和CC先生维修事宜,CC先生口头同意协助维修,但是本人不过来;DD先生,认为维修会耽误其上班,要求先承诺支付误工费,否则不配合物业进门检修。 6、 物业无法协商,告知AA先生。AA先生寻求居委会协助、自己联系CC先生与DD先生无果。 7、 2022年1月至2月15日,AA先生及家人外出租用附近小旅馆房间洗澡15次,计产生费用3600元。 |
2022.01 | AA先生正式委托律师起诉。 |
案件分析: | |
1、
本案中的难点: 1) 本案标的不大,属于邻里纠纷琐事,但问题在于1月份上海仍然很冷,洗澡时需要使用浴霸,而顶棚漏水导致AA先生因担心漏电而不敢使用。 2) 马上进入春节长假,法院受理后再排期,可能审理要到春节之后。 3) 两被告不出面,不出声,不维修。 4) 原告方心中怨气很重,妻子心里有火,抑郁,去了医院几次 | |
2、
本案的应对策略 1) 律师立即协助AA先生进行证据固定,和必要主体资格的文件调取工作。 2) 通过上海法院网,快速提交立案文件的同时,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修复漏水点) 3) 除维修费用外,两被告的不作为构成侵权,主张律师费和外出洗澡费用损失。 | |
诉讼中的变化及应对 | |
2022.02-2022.08 | 1、 2022年02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 2、 2022年02月底至03月初,CC先生联系了维修人员,对楼上卫生间及客厅地面进行了维修,AA先生卫生间顶棚不再漏水。 3、 上海疫情原因,原订的2022年3月22日质证被取消。 4、 2022年4月-5月封控,导致案件延期审理。 5、 2022年09月,法院组织了开庭。 |
诉讼结果 | |
2022.09 | 主审法官询问了双方证据并质证后,对案件进行了简要分析,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 , 主审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工作,三轮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本案当庭调解成功,被告当庭完成了支付。 |
尾声 | |
1、
AA先生的部分主张得到了支持(洗澡及部分律师费),相邻关系纠纷中,很少支持律师费用,AA先生心中的不平得到了缓解,这也是本案主审法官耐心调解工作的作用体现。 2、
法官的调解工作中,也解决了律师难以说服AA先生的,为什么间接费用损失,不能加入到诉讼请求中。(AA先生希望加入精神损失赔偿,认为AA妻子的看病费用是现实发生的) 3、
原被告之间的邻里矛盾得以化解。 4、
AA先生关于损失的主张,尽到了合理的证明义务和注意义务,没有盲目扩大损失(自行委托专业机构损失鉴定,费用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