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卢惊涛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卢律师代理的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案件基本情况:
孟XX、范XX、XX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关于争议焦点1,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从各方当事人的陈述、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汤XX与孟XX为同村朋友关系,双方均经营着企业,孟XX因为经营企业经常向汤XX借款,既有大额借款,也有小额的日常借款。汤XX借给孟XX的款项有些为汤XX从其他人处借来。对于本案中的借款金额,各方当事人在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中均有提及,比如,2019年11月20日汤XX发微信给孟XX说其已经帮孟XX担肩215.46万,2019年6月27日汤XX发微信给孟XX说:这么多钱借你,我该怎么办?以前借款1795600,2018.6.11借款35900,共计借款2154600。2019年10月4日孟XX发微信给汤XX说:他知道了你帮他。我也说了你急。他问我到底借了多少,我说160,起初利息是还的,后来就跟不上了。加起来200出头了。他说加利息是有的。上述证据与2019年2月1日范XX、孟XX向汤XX出具的《还款协议》中载明的欠款215.46万元是吻合的。加上2019年2月1日的10万元借款(该借款孟XX、范XX、XX公司无异议),以及范XX在2019年4月21日出具的19万元借条(该笔借款各方在2019年4月19日,汤XX发微信给范XX的对话中,以及在2019年4月22日通话录音中孟XX、范XX均有提及,均认可或无异议)。孟XX还于2019年8月7日向汤XX出具了向汤XX及其他的亲戚朋友借款经过说明对案涉借款进行了明确。此外,孟XX还在2018年12月31日向汤XX出具的《借条利率说明》中对多笔借款进行了认可。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因此,从上述证据反映的事实来看,孟XX、范XX欠汤XX的款项应为244.46万元,加上结欠的5.8万元的利息,合计250.26万元。关于上诉人主张已经还款968230多元,从款项发生的时间来看,绝大部分发生在2019年2月1日的《还款协议》出具之前,2019年2月1日的《还款协议》出具之后只有零星款项往来,且在汤XX主张的案涉250.26万元之外,汤XX亦有大量金额的款项交付给孟XX。据此,本院对上诉人主张的汤XX诉请的借款实际只发生了本案中出现转账依据的78万元,以及上诉人已经还款968230元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关于争议焦点2,上诉人主张汤XX偷盖了XX公司的印章在本案所涉的相关借条上。由于上诉人并未对此予以举证证明,本院对上诉人主张的该事实不予认定。相应地,上诉人据此认为XX公司不应承担还款责任的观点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821元,由上诉人孟XX、范XX、XX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