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东律师
苏卫东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河南-三门峡专职律师
13949750938

服务地区:河南

咨询我
09:00-21:59

张XX、柳X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苏卫东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12人看过 举报

2020-07-22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张XX、柳XX、三门峡市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吴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滨区人民法院(2019)豫1202民初28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张XX、柳XX、三门峡市XX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张XX、柳XX、三门峡市XX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张XX、柳XX、三门峡市XX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790元,减半收取3395元,由上诉人张XX、柳XX、三门峡市XX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苏卫东,男,出生于1973年,法学本科毕业,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三门峡
  • 执业单位: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220********4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1411220********48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