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崧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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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借款,能否要求放贷人退还部分利息?

发布者:王崧年律师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3068人看过 举报

2025-02-2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李*(原告)由于生活面临突发情况,无奈向高利贷借款了数十万,三个月后,李*(原告)资金周转过来,便一次性还清了借款本金及利息,但事后仔细一算,发现以借款本金计算,三个月的利息居然高达30%,也就是月息高达10%,遂联系出借人欧阳*(被告),要求退还部分利息,然而欧阳*(被告)拒绝沟通,李*(原告)便将欧阳*(被告)起诉至法院。

李*(原告)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

二、接受委托及代理思路

1、接受委托:本律师接受李*(原告)委托,要求法院判令欧阳*(被告)退还超过LPR四倍的利息。

2、代理思路:本律师在接受李*委托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李*手上并没有与出借人签的借款合同,也不清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只有双方资金往来银行流水。因此,通过资金银行流水计算出具体的利息数额及计算方式,确认多还利息的具体数额,将是本案的关键点之一。其次,从事高利贷的主体一般自身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将有很大几率促成调解,让李*立刻收回款项,这是本案的关键点之二。

果不其然,在开庭当天,欧阳*(被告)见本律师提交的证据充分,便当庭与李*(原告)达成了调解,并在本律师的强烈要求下,立即将李*(原告)多支付的利息退还给了李*(原告)!!

三、法院认为及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李*(原告)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撤诉。

2、裁判结果:本律师代理被告获得了全盘胜诉。

四、律师观点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现今利率的上限乃是LPR的四倍,若借款人基于一定的特殊情况多还了利息,是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追回!

·个人简介王崧年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工委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8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股权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1500120********85 合同纠纷、公司法、股权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