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崧年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9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2020年6月30日,重庆**医药公司与深圳市**药业公司签订了两份《购销合同》,重庆**医药公司向深圳市**药业公司购买药品,合同总金额为70万元。合同签订后,重庆**医药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深圳市**药业公司支付了70万元,然而深圳市**药业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只向重庆**医药公司发出了部分药品,尚欠50万元药品拒绝发出。
二、接受委托及代理思路
1、接受委托:本律师接受重庆**医药公司(原告)委托,向深圳市**药业公司(被告)追偿货款。
2、代理思路:本律师在接受原告委托后,仔细查阅了该案现有证据材料,发现:双方之间的合同为电子版合同,被告由于经营问题,已难以发出药品,故如何催还50万元货款而非药品是本案的难点及关键所在。因此,本律师协助原告与被告磋商,向被告发送《催款函》要求退还货款,不断收集和完善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三、法院认为及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催款函》、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足以证明原告给付被告货款70万元,但被告只交付了20万元的货物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50万元,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2、裁判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内向原告返还货款50万余元及利息;本律师代理原告获得了全盘胜诉。
四、律师观点
大家(尤其是公司)在进行商事交易行为时,应当尽量规范交易合同,除交易合同一定是要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外,对合同的条款一定要谨慎完善的进行约定,诸如违约条款、律师费承担条款、送达条款、管辖条款等都要进行约定。一份尽量完善的合同非常重要,其可以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几率,亦可以提高发生纠纷后获得赔偿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