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原被告共同合伙投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被告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与第三方投资者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原告共投资了400余万,但原被告之间未签订协议,导致被告已从项目中分得利润却未给原告。
二、接受委托及代理思路
1、接受委托:由于原被告之间并未书面签订合伙协议或者投资协议,被告基于此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为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了本律师代理。
2、代理思路:本律师在接受了原告的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本案相关案情、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及现行司法判例。发现:如何取证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合伙投资关系以及确认各自的投资比例、分红比例,这将是本案的关键。
三、法院认为及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收条中载明“入股”“股份”等字样,且在《调查笔录》陈述其与原告合伙持有地块开发项目股份,因此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伙关系,该合伙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裁判结果: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合伙利润300余万元,我方代理原告获得了胜诉。
四、律师观点
随着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越加完善,国家已要求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聘请了专业的律师顾问团队,也强烈建议民营企业聘请律师。因此,有需要有条件的读者也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如果交易对方有律师把关而己方没有,当交易不出问题的时候,当然皆大欢喜;但一旦出问题,十有八九会是未请律师把控的一方严重吃亏。最典型的莫过于本案,对外投资、借款、商事交易都需要一份尽量完善的合同,否则当需要维权时,将会发现难于上青天,最后上百万的款项都可能付诸东流。
王崧年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