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田晓玲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488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这是一个关于探望权的案件,母亲对父亲的恨导致父女不能相见,想尽一切办法要隔断父女情,采取一切手段掀起风波,可是一切事实总归是事实,只要事实存在所有的诬陷和诡辩最终将不攻自破。
我这个当事人是个很搞笑的爸爸,这是我了解完案情之后做出的结论,他也是个负责人的男士,虽然他个子不高,嘻嘻哈哈!但是却给很多爸爸竖立了榜样,他是小甲。
小甲与前妻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当时只有一岁多点刚会走路,但是因为当时女方母亲生病需要人照顾,女方实在无力照顾女儿,所以虽然孩子协议给女方抚养,最终两人一商量还是把孩子放在爸爸这里,由我当事人小甲来照看。小甲的母亲因为胆结石刚做完手术,由父亲照顾母亲,没办法小甲就亲自带孩子。
哺乳期的那一段时间是孩子最需要母亲的时候,可是身为爸爸的小甲扮演着母亲的角色,好就好在孩子会走了,除了喝点奶粉外还可以吃点别的。小甲告诉我,他带着女儿一起上班,当时他跟公司的老板关系很好,同事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所以就允许他把孩子放在办公室里面,大家都帮着照看。平时在家里邻居也帮着照看,因为邻居家里也有孩子,所以两个小孩在一起玩,很高兴,吃什么也就一起吃了。我只能说,你这个爸爸蛮搞笑的,但是对他还是挺尊重的,毕竟孩子才一岁多,他能一个人照顾,也算是不容易了,不是哪个爸爸都能做到的。
一年后前妻来领孩子了,领就领走呗!不久一纸诉状就把小甲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甲支付从离婚时候到现在的抚养费,小甲直摇头,天下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因为你女方母亲生病没时间带孩子我来带,孩子明明是我抚养的你却起诉问我要抚养费,我抚养的时候都没有跟你要抚养费。可是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是由女方抚养,小甲没办法只好找物业和居委会开具证明,并让邻居证明,等等,最后抚养费的官司是胜诉了,可是自从孩子被女方带走后,就再也不让小甲探望了,小甲亲自抚养女儿一年多,有很深刻的感情,所以小甲找到了我,坚持拿起法律武器来实现见孩子的愿望。
父亲和孩子的血缘关系是无法隔断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孩子母亲把因为诉讼失败对父亲的恨,发泄在孩子身上,想以此来惩罚孩子父亲,这个是很不道德和愚蠢的做法。本来一个离婚的家庭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个不正常的环境,何必为了个人恩怨来阻止应该给孩子爱的人来关爱孩子,来让孩子觉得他和其它孩子没什么两样有爸爸和妈妈,大人不应该制造种种矛盾来把孩子的生活变的不快乐,变的有所缺失,毕竟离婚已经让他受到伤害了。另外,血缘这个东西谁也无法改变。
经过法官和律师的种种劝说,摆各种事实的道理和法律的规定,最后女方同意让小甲每个月探望孩子一次,时间是两天,可以带回家,按时送回去。
这个案子其实是个很小的案子,大人离婚这个是小孩子无法决定的事情,大人你们也不要刻意去改变孩子的思想,去让孩子和你一样去恨母亲或父亲,血浓于水的事情谁都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是父亲的还是父亲,是女儿还是女儿。在你们给孩子一个不正常的家庭后,那么你们就应该让孩子在亲情方面没有缺失。孩子心灵上产生的创伤将伴随她一辈子,你们的离婚会让她对爱情不再信任,将来她长大会很保护自己不愿意和异性接触,这种情况,我接触案件的时候都碰到过,父母感情不好,吵吵闹闹又拿孩子撒气,最后离婚,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一般到25岁了一次恋爱都没谈过,也没有把心思放在这上面,所以这种影响是深远的。
所以在这里奉劝那些父母,没离婚就不要去随便离婚,如果实在过不下去要离婚的话,最好在孩子成长这方面一定要做好,考虑周到,时刻关注孩子心里的想法,引导孩子端正爱情观,不要恶性循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这是一个关于探望权的案件,母亲对父亲的恨导致父女不能相见,想尽一切办法要隔断父女情,采取一切手段掀起风波,可是一切事实总归是事实,只要事实存在所有的诬陷和诡辩最终将不攻自破。
我这个当事人是个很搞笑的爸爸,这是我了解完案情之后做出的结论,他也是个负责人的男士,虽然他个子不高,嘻嘻哈哈!但是却给很多爸爸竖立了榜样,他是小甲。
小甲与前妻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当时只有一岁多点刚会走路,但是因为当时女方母亲生病需要人照顾,女方实在无力照顾女儿,所以虽然孩子协议给女方抚养,最终两人一商量还是把孩子放在爸爸这里,由我当事人小甲来照看。小甲的母亲因为胆结石刚做完手术,由父亲照顾母亲,没办法小甲就亲自带孩子。
哺乳期的那一段时间是孩子最需要母亲的时候,可是身为爸爸的小甲扮演着母亲的角色,好就好在孩子会走了,除了喝点奶粉外还可以吃点别的。小甲告诉我,他带着女儿一起上班,当时他跟公司的老板关系很好,同事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所以就允许他把孩子放在办公室里面,大家都帮着照看。平时在家里邻居也帮着照看,因为邻居家里也有孩子,所以两个小孩在一起玩,很高兴,吃什么也就一起吃了。我只能说,你这个爸爸蛮搞笑的,但是对他还是挺尊重的,毕竟孩子才一岁多,他能一个人照顾,也算是不容易了,不是哪个爸爸都能做到的。
一年后前妻来领孩子了,领就领走呗!不久一纸诉状就把小甲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甲支付从离婚时候到现在的抚养费,小甲直摇头,天下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因为你女方母亲生病没时间带孩子我来带,孩子明明是我抚养的你却起诉问我要抚养费,我抚养的时候都没有跟你要抚养费。可是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是由女方抚养,小甲没办法只好找物业和居委会开具证明,并让邻居证明,等等,最后抚养费的官司是胜诉了,可是自从孩子被女方带走后,就再也不让小甲探望了,小甲亲自抚养女儿一年多,有很深刻的感情,所以小甲找到了我,坚持拿起法律武器来实现见孩子的愿望。
父亲和孩子的血缘关系是无法隔断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孩子母亲把因为诉讼失败对父亲的恨,发泄在孩子身上,想以此来惩罚孩子父亲,这个是很不道德和愚蠢的做法。本来一个离婚的家庭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个不正常的环境,何必为了个人恩怨来阻止应该给孩子爱的人来关爱孩子,来让孩子觉得他和其它孩子没什么两样有爸爸和妈妈,大人不应该制造种种矛盾来把孩子的生活变的不快乐,变的有所缺失,毕竟离婚已经让他受到伤害了。另外,血缘这个东西谁也无法改变。
经过法官和律师的种种劝说,摆各种事实的道理和法律的规定,最后女方同意让小甲每个月探望孩子一次,时间是两天,可以带回家,按时送回去。
这个案子其实是个很小的案子,大人离婚这个是小孩子无法决定的事情,大人你们也不要刻意去改变孩子的思想,去让孩子和你一样去恨母亲或父亲,血浓于水的事情谁都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是父亲的还是父亲,是女儿还是女儿。在你们给孩子一个不正常的家庭后,那么你们就应该让孩子在亲情方面没有缺失。孩子心灵上产生的创伤将伴随她一辈子,你们的离婚会让她对爱情不再信任,将来她长大会很保护自己不愿意和异性接触,这种情况,我接触案件的时候都碰到过,父母感情不好,吵吵闹闹又拿孩子撒气,最后离婚,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一般到25岁了一次恋爱都没谈过,也没有把心思放在这上面,所以这种影响是深远的。
所以在这里奉劝那些父母,没离婚就不要去随便离婚,如果实在过不下去要离婚的话,最好在孩子成长这方面一定要做好,考虑周到,时刻关注孩子心里的想法,引导孩子端正爱情观,不要恶性循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