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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引发持刀砍人

2015-10-20

发布者:楼晓蕾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1155人看过举报

中国人向来崇尚和睦,家人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然而和睦两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基本案情]

周家与王家系同村隔壁邻居,两家一直关系较好,但是最近却因两家之间的弄堂纠纷,经常闹矛盾。2014年3月5日下午,王某妻子在自家房屋门前与周某母亲再次因弄堂里堆放杂物发生争吵,并推了周某母亲,导致其倒在了地上,周某妻子及儿媳看到后继而上来拉扯王某妻子并动手殴打王某妻子。王某见状后,遂与周某妻子推扯,推扯中打了周某妻子两拳,这时刚好周某下班回家,看到这一情形,想上前拉,结果却被王某狠狠地踢了一脚,于是便和王某叉打了起来,在情急之中,周某顺手拿了一把地上的砖刀将王某砍伤。后周某的儿子报了案,警察随后便赶到了现场。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周某赔偿了王某损失计人民币1万元,并得到了王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律师点评]

本案中周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虽然本案系由民事纠纷引起,被害人王某动手打人在先,但这只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理由,并不能逃避刑事追究。当然本案中周某明知他人已报案,仍在现场等待并如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已赔偿被害人王某各项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这些均是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处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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