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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商品电商介绍不同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发布者:楼晓蕾律师|时间:2016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725人看过举报

  20153月,张某在天猫网某纺织旗舰店上购买了一张记忆棉床垫和一个记忆棉枕头。天猫网的宝贝详情写明床垫采用进口原料,并且承诺20年不变形,不虚报密度、不掺石灰,枕芯更宣传为进口的高密度记忆棉。但是,一天张某偶然在京东商城发现了同款床垫和枕头,不论价格、尺寸还是颜色,都与自己已经购买的床垫、枕头相同。然而,在京东商城的商品介绍中,偏偏没有进口原料这几个字眼。杨某质疑天猫网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欺骗了消费者,于是将某纺织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500多元,并且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被告某纺织公司辩称,进口原料只是商品的一个卖点、优势,在宝贝详情中可以写,也可以不写。买家不能仅仅因为京东商城的同款商品没有以进口原料为宣传点,就认为天猫上卖的不是进口原料制作的床垫和枕头。

那么,被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呢?

  首先,作为消费者如果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就应当就其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现在原告以不同网站宣传存在差异而质疑被告宣传的真实性,属于个人主观臆断,法院难以就此认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并且原告也当庭承认,床垫、枕头没有其他质量方面的问题。

其次,原告杨某曾以怀疑床垫、枕头原料不是进口为由,向天猫发起维权。在天猫客服联系卖家时,被告某纺织公司已经向天猫维权机构提供相应的进口证据,证明了被告并没有虚假宣传。

最后,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原告要求退货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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