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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员工一定要知道一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280人看过

“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到底怎样表述,才避免企业解雇员工时引发法律风险

 

答:如何表述不是重点,关键是程序合法,考核专业客观,辅导及时,以人为本。

 

 

 

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该提供哪些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答:提供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业绩证明、考核结果相关凭证,及培训辅导证明,该让员工知晓的事,一定要有员工的签字。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很可能成为劳动者主张非法解雇的有力反证,那么企业该如何书写,才确保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风险?

 

答:客观评价,不带感情抨击,只从岗位出发进行工作评价。

 

 

 

试用期满,企业给员工加工资,很可能反过来被认定试用期不足额支付工资,企业该如何抗避免败诉?

 

答:试用之前的录用通知书上明确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工资,转正考核时上级写明表现优秀,特提高原定转正工资,并由员工本人签字。

 

补充一下,关键是新员工的录用、培训、考核、转正、辞退等一系列流程要根据企业的情况制订。

一方面考虑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从员工弱势群体出发,为员工着想,不要无故克扣、为难员工。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不好的士兵,只有带不好兵的将军。

还要关注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不能光“管”,更重要的是如何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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