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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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薪资纠纷交织:A某某诉四川B劳务公司案》

发布者:刘艳敏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468人看过 举报

2025-03-12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原告A某某,男,1978 2 xx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敏,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B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

案情内容

劳动仲裁情况:原告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多项请求,包括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无争议事项:包括入职时间(2023 6 10 日)、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受伤日期(2023 7 25 日)、未返回单位上班、劳动关系已解除、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工地项目缴纳工伤保险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日期(2023 12 18 日)等

原告起诉理由:认为仲裁裁决对工资标准及经济补偿金认定错误。原告主张工资是计件制,实际用工之日是 2023 6 18 日,仲裁计算平均工资方法错误;工资标准证明责任应在被告;仲裁适用社平工资错误等

判决结果

被告四川B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A某某支付被迫离职经济补偿金 8798.7 元。

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79188.3 元。

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34901.51 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 10 元由被告负担。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艳敏律师,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主要业务领域为劳动工伤、交通人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4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加盟维权、人身损害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
1440120********46 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加盟维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