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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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敏律师代理两轮诉讼,助交通事故受害人累计获赔20.5万余元

发布者:刘艳敏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14人看过 举报

2026-06-17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2018116日,蔡某驾驶出租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某相撞,交警认定蔡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某因此受伤,经诊断为左膝前交叉韧带部分断裂、半月板损伤等。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某出租汽车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李某某受伤后多次门诊及住院治疗。

诉讼过程

李某某委托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刘艳敏律师代理维权。刘律师分两次提起诉讼:

第一次诉讼(2018年):针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赔偿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57341.87元(其中交强险赔付11660元,商业险赔付45681.87元)。

第二次诉讼(2019年):李某某伤情稳定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续仍需治疗。刘律师继续代理,主张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院依据居住证明、商铺租赁合同等证据,认定李某某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残疾赔偿金8195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549.5元、误工费22376元、护理费10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等。

判决结果

第二次诉讼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李某某108340元(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39233.53元,合计147573.53元。两次诉讼累计获赔金额204915.4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绝大部分。在刘艳敏律师的代理下,李某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均得到法院全额或合理支持。


刘艳敏律师,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主要业务领域为劳动工伤、交通人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4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加盟维权、人身损害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
1440120********46 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加盟维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