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韩X(化名),男,24 岁,北京顺义区务工人员,团伙从犯,初犯。2026 年 5 月 8 日,韩X受他人纠集,参与阻碍民警处置聚众斗殴,仅在现场起哄、拉扯民警衣物,未实施殴打行为。一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韩X不服,委托北京专业的妨害公务罪律师赵X全上诉,目标改判缓刑。
二、辩护过程
赵律师制定 “从犯、作用极小、未伤人、二审赔偿谅解、社区矫正” 的二审改判策略。
1. 从犯认定:韩X系被纠集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2. 情节细化:仅起哄拉扯,未殴打、未伤人,暴力程度极低;参与时间短、主观恶性小;一审量刑未充分考量从犯地位。
3. 二审新证据:二审期间赔偿民警损失 4000 元,取得谅解;提交社区矫正评估意见。
4. 二审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二审法官:一审量刑过重,恳请改判缓刑。一、韩X系从犯,作用极小,依法应从轻处罚。二、仅轻微拉扯,未伤人,情节显著轻微。三、二审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化解。四、初犯、社区矫正条件具备,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作为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恳请改判缓刑。
三、判决结果
2026 年 11 月 20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采纳意见,改判:韩X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1. 本案精准认定从犯地位,结合二审从宽情节,实现实刑改缓刑,彰显二审辩护价值。
2. 北京专业的妨害公务罪律师赵X全强化从犯辩护,补充新证据,成功改判。
3. 启示:妨害公务罪从犯、情节轻微、二审赔偿谅解的,委托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上诉,可改判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