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陈某,男,35岁,个体经营者。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陈某通过境外赌博网站代理账号,组织境内人员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接受投注金额累计达人民币2800余万元,非法获利46万元。陈某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因其涉案金额巨大,属于“情节严重”,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辩护过程
陈某的家属经多方咨询,最终选择聘请了专业的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接手后,深入研究跨境赌博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开设赌场罪律师,赵律师依据两高一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第一,陈某虽担任代理,但其仅为个人代理,未发展下级代理,犯罪规模相对有限;第二,陈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上家线索,构成立功;第三,陈某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46万元,并自愿认罪认罚;第四,陈某系初犯,家庭困难。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退赃凭证、立功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陈某构成立功,且具有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相较于原指控可能面临的五年以上刑期,获得了大幅减轻。
四、案例评析
跨境赌博犯罪虽依法从严惩处,但对具有立功、退赃等情节的被告人仍应依法从宽。专业的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准确把握两高一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通过深挖立功情节,成功为陈某争取到减轻处罚,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跨境赌博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