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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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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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阿姨卖房子签合同被中介坑惨了

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206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于2023年9月2日在中介方“XX地产”居间下签订了《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于2023年9月11日完成了网签备案。双方约定以278万元的价款向被告出售位于宝山区的房屋。截止委托律师之日对方仅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已转化为房款)。依据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三的约定对方应当在2023年12月2日之前支付房款人民币120万元,委托人于2023年12月4日发函催告对方支付房款,但是对方并未支付。于是提起诉讼。

2、本案败诉原因是当事人在买卖合同居间协议里面承诺了对自己不利,但是对“对方”有利的附加条件,最后自己无法实现,导致违约,我方违约导致了败诉。

3、还是那句话,签合同要看看自己能力多大,自己承诺的非格式条款,问问自己做不做得到。万一做不到,愿意赔偿吗?

程晓芳律师,从事各类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十余年,亲自或参与多家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及法律顾问。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