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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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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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签二手车买卖合同自己坑自己

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于2023年10月30日签订了《车辆交易合同书》,约定以20多万元的总价向对方出售奥迪A4L二手轿车一部。对方于2023年10月30支付了10多万的购车款,余款11万元尚未支付。委托人于2023年1月30日在杨浦区军工路向对方交付了车辆。委托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委托人于2023年11月7日向对方索要拖欠的购车款,对方拒绝支付,委托人于当日报警,双方至派出所调解未果。委托人诉至法院讨要欠款。

2、本案我方当事人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中承诺了车辆无事故、无换件,但是对方当事人查询到该车辆有事故、有换件,认为该车辆价值降低,要求扣除违约金,否则拒付价款,这件事情起因在于我方当事人承诺了自己做不到的内容,有虚假的表示,因认知不周到导致双方都受损。

3、做不到的事情千万不要书面去承诺,否则要在钱财上吃亏。

程晓芳律师,从事各类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十余年,亲自或参与多家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及法律顾问。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