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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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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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随意给高管降薪调岗

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孔某在一个建筑设计公司担任设计师,工龄已经超过10年。中途因经办的几个项目很优质,效益好,又遇到了赏识自己的领导,获得了升职加薪的机会,最高做到了公司副总职务。工资从1万7升至3万元,但是职务升迁有书面约定,工资增加却没有书面约定。后来公司高层换人,新领导对孔某不甚满意,将其职务降为设计师,工资降为1万7,孔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审理后单位败诉。

2、本案中单位给员工升职加薪并未书面约定薪水数额,但是由于实际操作上单位给员工加薪后,社保基数和个税情况都与3万元月薪吻合,法官采纳了员工的意见。

3、单位想改变劳动合同的核心条件比如工资等应该书面约定,随意降薪的法律风险很大。


程晓芳律师,咨询电话:13916209073。从事各类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十余年,亲自或参与多家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