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12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本案委托人作为被告,要求加入到亲生父亲的继子女作为原告提起的遗产诉讼中。委托人的父亲生前是体制内高级领导,经历过国家的多次变革,承受了变革引起的家庭变故,蒙受过冤屈,也享受了改革开放的红利。委托人的亲生父亲有过2次婚姻,委托人是其父亲与第一任妻子所生子女,其父亲在第二次婚姻中另有2名继子女,委托人的父亲立下遗嘱,要求去世后将其全部房产归于继子女所有。委托人作为亲生子女,其父亲未留下任何遗产份额,委托人质疑其遗嘱的真实性。委托本律师加入诉讼后,经过法庭审理,各方达成了调解,委托人也争取到了高达六位数的遗产折价款。
2、本案情况比较特殊,遗产分割诉讼按法律规定的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法理无外乎人情,基于人情世故,在各方当事人到庭当面商谈的氛围下,最后达成了比诉讼更好的效果。
3、在诉讼必败的案件中,把局势搅浑,以商务谈判的策略和方法来争取调解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