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8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委托人在某公司工作7年以后因种种不公正的待遇选择了辞职,辞职后不久,收到一纸传票,才发现被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委托人在该公司就职期间享受了该城市产业扶持政策以优惠价格购买了该公司的商品房。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工龄必须达到N年,如果不满N年离职,则委托人需要返还房产或按市场价补足差价。本案经过律师代理,开庭审理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委托人保住了自己的房产。
2、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公司方面同时起诉了几十个员工,属于集体诉讼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将造成群体性的社会矛盾,因此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态度极为谨慎。本案的胜诉也带有一部分运气成分。
3、员工购买公司的“福利”房产时签订合同要注意格式条款,离职时要看看自己是否“违约”了,如果被公司起诉,被起诉的员工之间要报团取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