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2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案件情况:
张三于2010年在成都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款的国产宝马轿车,使用多年,车况良好。于2021年2月突然发生故障无法启动,拖车过程中发现该车没有手动解锁装置;过了一个月又发生了同样的故障。
张三立即查阅了随车的《使用说明书》纸质版和车载电子版,均显示该车是配有车内手动解锁装置的,但实际上却没有配置。于是张三联系了当初卖车的那家4S店要求补齐装置,被拒绝,且态度十分强硬。
张三前思后想表示不服,投诉无果后,委托本律师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一。
经审理,法院认定了4S店侵犯了张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但由于涉案车辆使用了超过十年,法院没有支持退一赔一。
2、律师点评:本案从情理上来讲可能会输,但是从法理上来讲应该赢。使用期并不能减少消费者的权益,更不能豁免商家的责任。
3、建议:购买大件商品务必仔仔细细,如果遇到蛮横的商家,据理力争也未尝不可。如果大家都做沉默的羔羊,只会纵容无良厂家生产出更多瑕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