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芳律师
程晓芳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制定才有效?

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87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本案中律师代理员工一方。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了该员工,员工不服,提起劳动仲裁。

二、点评:

规章制度通过实务操作指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两个程序才能通过: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讨论不予认可);
2、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最终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均出席);
实施以上两个程序要解决以下问题:职工代表的产生、会议过程的记录。
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法规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的民主通过,所以应由劳动者推举产生。产生的方式可以参照我国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如先选举班组的代表,再班组代表推举出部门代表,由部门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可以降低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提高规章制度的通过效率。
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程序1)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方案(程序2)的过程一定要有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人员或参与协商人员的签名确认。
规章制度通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环节,一个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注意,规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

实践中可以通过培训、张贴、向员工发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证据。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张贴要取得张贴的记录,向员工发放要有员工的签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员工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签收。

三、建议或意见:
1、规章制度要简明。
对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法规中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规来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写进规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规章制度过于繁杂。
2、内容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主要强调了规章制度通过的民主程序,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但不能约束员工,员工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暂时没有条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规章制度通过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规章制度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后实施。有条件的还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程晓芳律师,从事各类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十余年,亲自或参与多家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及法律顾问。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