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晓芳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593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述:本案中律师代理了一家建筑设计公司,该公司在一起劳动仲裁案件中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人是该公司被口头辞退的员工。本案中公司与该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就工资差额及辞退赔偿金提起劳动仲裁。公司方面声称双方是外包(雇佣)关系,因为离职时公司给该员工支付了一笔劳务报酬,公司方面认为自己已经合法解雇了该员工且双方不存在争议。但是,该员工抓住了公司在处理此事时留下的漏洞,并将协商过程进行了录音。
2、点评:仲裁机构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资格、员工是否从事了有报酬的工作并接受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下的管理、员工的工作是否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以此三要素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在于行为和实质,而非口头约定。
3、建议或意见:单位在处理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双方要变更约定或者劳动者要放弃部分权利,单位应该要求落实到书面文件上,以签字为准,不应当侥幸的认为员工暂时的沉默和保留权利等于妥协和认可,只有充分沟通和妥善处理矛盾才能尽可能的避免陷入讼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