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
本案争议的第一个焦点问题为夏x是否是张xx的继承人,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以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为判断标准。陈x与张xx结婚时,夏x16周岁,随后参加工作,法院综合考虑扶养时间的长短,经济与精神扶养的客观存在、家庭身份的融合性等因素,认为夏x与张xx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夏x不是张xx的继承人,本案中其他七名当事人为张xx的继承人。关于遗产问题,被拆除的北京市xx区xx庄x号院x排x号系陈x与张xx婚后建造,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张xx的财产应作为遗产进行处理。现被拆迁房屋已转化为拆迁利益,法院根据拆迁腾退合同记载的内容,确定xx小区x1室房屋的价值的90%为陈x与张x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的房屋价值由张xx的7个继承人平均予以继承,剩余房屋价值不是张xx的遗产。
【基本案情】
张x1、张x2、张x3、张x4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张x1、张x2、张x3、张x4对位于北京市xx区x1室享有七分之二的份额;2、张x1、张x2、张x3、张x4对位于北京市xx区x2室享有七分之二的份额;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张xx与刘xx原系夫妻,共育有四个女儿,分别是张x1、张x2、张x3、张x4。198x年刘xx因病去世,198x年张xx与陈x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后于198x年在北京市xx区xx庄x号院x排x号的院落新建房屋8间。200x年x月x日张xx因病去世,201x年底,张x1、张x2、张x3、张x4得知,陈x已经和拆迁公司签署了拆迁协议,上述院落及房屋已经被拆迁。被拆迁院落中张xx的遗产应由各继承人依法予以继承,故诉至法院。
陈x辩称,被拆迁院落中房屋在拆迁前属单位自管公房,房屋是个人建造的,用地为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198x年x月经单位同意新建三间北房和三间南房。199x年初xx翻建了3间南房并新建锅炉房x间。200x年x月,陈x出资在原有北房后面新建楼板房3间。201x年x月x日,陈x才取得涉案房屋产权,因此陈x是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他人无关。
【法院审理查明】
张xx与刘xx原系夫妻,共育有四个女儿,分别是张x1、张x2、张x3、张x4。198x年刘xx因病去世。陈x与夏xx原系夫妻,二人育有子女三人,分别是夏x、张x5、张x6,夏xx于197x年x月x日死亡注销户口。198x年x月x日,高xx与陈x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0x年x月x日,高xx去世。
陈x与张xx婚后,陈x单位分给位于北京市xx区xx庄x号院x排x号土地使用权,198x年,陈x与张xx共同在此建造北房三间、南房三间,并在此生活。
201x年x月x日,北京xx公司出具转产证明,载明:陈x为我单位职工,其居住的位于北京市xx区xx庄x号院x排x号的房屋原为我单位住宅房屋,现已将产权转让给其本人,转让房屋建筑面积68平方米。201x年x月x日,陈x签订《房屋拆迁腾退安置补偿协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约定腾退补偿及补助奖励共计496202元,其中房屋腾退补偿款包括区位补偿价179280元,房屋重置成新价115386元,装修附属物定额补偿88400元,自建房拆除费13161元、工程配合奖50000元、搬家补助费2720元、房屋周转费44000元、设备迁移补助费1255元、提前搬家奖2000元。补偿协议约定,陈x选购位于xx小区的安置房2套,分别是xx小区x1室,80.63平方米,价款为387690元;兴xx小区xx2室,63.11平方米,价款为161562元。建筑面积共计143.74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549252元,陈x需补缴购房款53050元。
【判决结果】
一、张x1、张x2、张x3、张x4、张x5、张x6、陈x各继承位于北京市xx小区x1室房屋价值45%的七分之一;
二、驳回张x1、张x2、张x3、张x4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夏x的其他请求。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继承王辉律师认为,本案争议的第一个焦点问题为夏x是否是张xx的继承人,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以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为判断标准。陈x与张xx结婚时,夏x16周岁,随后参加工作,法院综合考虑扶养时间的长短,经济与精神扶养的客观存在、家庭身份的融合性等因素,认为夏x与张xx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夏x不是张xx的继承人,本案中其他七名当事人为张xx的继承人。关于遗产问题,被拆除的北京市xx区xx庄x号院x排x号系陈x与张xx婚后建造,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张xx的财产应作为遗产进行处理。现被拆迁房屋已转化为拆迁利益,法院根据拆迁腾退合同记载的内容,确定xx小区x1室房屋的价值的90%为陈x与张x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的房屋价值由张xx的7个继承人平均予以继承,剩余房屋价值不是张xx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