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原告提起诉请,要求由各隐名合伙人直接支付原告已经支付的货款。但承办人认为,原告支付的货款是代公司支付,属于公司资产清算的内容,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原告无权要求各隐名合伙人直接支付。本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也明确表示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尚有余额,对外也有债权。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法院直接判决要求被告承担货款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法院采纳了承办人的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沈荣律师
发布者:沈荣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6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原告提起诉请,要求由各隐名合伙人直接支付原告已经支付的货款。但承办人认为,原告支付的货款是代公司支付,属于公司资产清算的内容,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原告无权要求各隐名合伙人直接支付。本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也明确表示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尚有余额,对外也有债权。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法院直接判决要求被告承担货款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法院采纳了承办人的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