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广州宅基地房专家律师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南沙区擅长二手房交易案的律师 赔偿差价损失咨询

2021-01-1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239人看过举报


广州因卖家根本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能赔偿差价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以配偶不同意卖房为由解除合同,法院就支持赔偿差价损失200多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房屋差价损失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房价市场的价格波动是双方当事人在在签订合同时理应预见到的情况,李买家主张的房屋差价损失,系合同正常履行可获得的履行利益。如前所述,因王卖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王卖家应赔偿涉案房屋差价损失。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均同意以2019521日作为评估的基准日,而根据广东佰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记载,涉案房屋在2019521日的市场总价为4214000元。虽然王卖家认为该评估结论高于市场价,但并无充分的事实依据,本案亦不存在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估的情形,故法院对上述评估结论予以采纳。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涉案房屋成交价为2148000,故李买家要求王卖家支付涉案房屋差价损失2066000(4214000-2148000),于理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499848

  • 昨日访问量

    479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