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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品质量纠纷中,评估报告和产品说明的区别是什么?

2021-01-0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705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根据文义解释,评估报告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产品说明是指以文体的方式对某产品进行相对的详细表述,使人认识、了解到某产品。评估报告和产品说明的定义并不相同。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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