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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首付款能退吗?

2020-12-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589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定金不能退,首付款能退。如下面这个案件,签订认购书后,缴纳了5万定金和20万首期款,最终法院认定因购房人单方解除协议,定金不退,首期款退还。

判决书节选:

关于5万元定金应否没收?对此,分析如下:郑某与万某公司在履行1404房认购协议过程中,郑某认为购买价格过高提出要求换房,虽然退房审批表及解约协议中关于5万元定金挞定的字样是在万某公司审批后书写,但因换房一事由郑某单方提出,且根据万某公司提交的同一栋楼其他楼层04房型在20188月左右的交易价格可知,郑某购买的1404房的价格并未明显高于相同房型的房屋,即郑某认为万某公司有过错而导致其换房的理由不成立,在此情况下,1404房未能依约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因郑某一方原因所致,根据双方签订的1404房认购协议的约定,若乙方要求退房并经甲方同意的,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故万某公司有权没收郑某已付的定金5万元,郑某认为万某公司违约,要求万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合计100000,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1404房的房款20万元,双方交易不成之后万某公司同意返还,故郑某要求返还房款20万元,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因万某公司于2019122日向郑某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不继续交易,故从20191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至付清款日止,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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