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虽然共有的房屋可以要求实物分割,但也要考虑份额大小、面积大小、居住是否适宜、居住人之间能否能和谐相处等问题,以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如下面这个案件,某套回迁房属于哥哥和弟弟两人共有,弟弟占四分之一。后弟弟起诉,要求哥哥腾一个房间给自己全家居住,哥哥不同意。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本身就很小仅52平米,弟弟仅占8平米,且兄弟之间多年来一直打官司,不适宜一起居住。最终,鉴于哥哥主动提出支付弟弟租金,法院判决哥哥一次性支付弟弟一年租金4千多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梁弟要求梁哥腾出涉案1210房中一个房间给其居住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梁弟要求在涉案1210房中分割一个房间给予其居住,实质是要对涉案1210房进行实物分割,但涉案1210房的建筑面积为52.7706平方米,而梁弟占有32.8602平方米的3/12即8.21505平方米,现各按份共有人没有对涉案1210房如何使用进行约定,也无法就房屋的实物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涉案1210房过往的历史使用情况及梁弟所占面积份额较少的情况,对涉案1210房进行实物分割不利于房屋的有效使用,故本院对梁弟的该诉请不予支持?鉴于梁哥同意补偿梁弟2023年租金,此乃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综上,判决梁哥一次性支付2023年的租金4316.4元给梁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