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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债权债务协议纠纷律师 双方已通过借条进行结算的怎么算

2020-08-1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71人看过举报


广州双方已通过借条进行结算,起诉借贷纠纷还是合同纠纷?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管是什么合同纠纷或者合伙纠纷也好,如双方已经进行了清算并写了借条,关于借条中的款项就已转为借贷之债,独立与合同关系了。如后面再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才是合同纠纷。要分两个案件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一起判决了,二审认为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改判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毛某所主张《借条》项下150万元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应否予以支持的问题。首先,从范某于2017101日向毛某出具《借条》内容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可知,范某与毛某已就2017101日的租金(实为占有使用费)通过清算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原租金之债已转化为借贷之债,独立于本案租赁合同关系,故对该《借条》项下之债权债务,毛某应另寻途径解决,本案中不应进行处理。一审法院将《借条》项下债务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欠妥,本院予以纠正。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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