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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打二手房买卖官司厉害的律师 卖家拒绝配合买家申请贷款算谁违约

2020-07-0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428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一般而言,只要合同中约定了买房人以银行贷z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款的,卖房人就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办理银行贷z款。如果卖房人拒绝配合买房人办理贷z款手续,导致买房人没能够在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的贷z款审批的,买房人并不构成违约,相反,卖房人构成违约。买房人可以诉请卖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买房人以银行贷z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款,这隐含着卖房人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办理贷z款手续。而卖房人配合买房人办理贷z款手续的合同义务又隐含着一个命题,即买房人的贷z款申请必须合法合规。卖房人没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办违法违规的事情。所以,如果买房人的贷z款申请是违法违规的(比如买房人只能申请办理二套房贷,但是却申请办理首套房贷),卖房人有权利拒绝配合,且此拒绝配合的行为并不违反合同约定。(这其实是一个合同条款解释的问题,即“卖房人应当配合买房人办理银行贷z款手续”的约定应当如何理解)相类似的还有卖房人有权利拒绝配合买房人做低房价等。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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