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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96人看过举报

广州开发商不交土地出让金导致无法办z证怎么办?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购房者应按合同约定交房款,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如下面这个案件,购房者起诉开发商办z证,开发商反诉解除合同,法院最终判决购房者支付剩余房款,开发商配合办z证。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否解除;(二)恒某公司应否协助被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对此评析如下:

关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否解除。本案中,双方约定剩余购房款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恒某公司,因恒某公司未能交齐案涉房屋土地出让金,导致案涉楼盘办z证手续被暂停,无法办理网签及预告登记,致使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z款,责任在于恒某公司,对此杨某并无过错。恒某公司在20181130日发出通知要求杨某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房款,否则解除所有订购协议属于其单方的意思表示,未经杨某同意,对杨某不产生约束力,故恒某公司关于双方签订的《颐和上院楼宇认购书》已经解除、其不具有协助办z证义务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判决杨某先支付剩余购房款,恒某公司在收到剩余购房款后协助办z证。

关于恒某公司应否协助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恒某公司以涉案项目尚未办理首次登记而抗辩不同意协助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涉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办z证障碍,法院判令恒某公司在收到剩余购房款后协助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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