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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部门要求开发商停工属于延期交楼的理由吗?

2019-04-0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36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不属于。

判决书节选:

对恒某公司主张因政府行为应当顺延交房时间问题。恒某公司提交的相关要求春节前后停止施工文件,虽然部分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在春节前后停止施工,但文件中同时明确如确需施工的,需报请相关部门备案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即施工方确需施工的,可通过向相关部门备案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继续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并不必然导致施工停止;对警示台风期间,并要求在台风期间加强安全管理,以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件,系政府相关部门正常履行相关职责的行为,并不构成恒某公司迟延交楼的法定及约定事由,故恒某公司因上述政府文件要求顺延交房时间,理据不充分,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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