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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赌博借款案件法院受理吗?

2019-02-2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56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受理的。经审理后确定是赌债的,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本金仍要归还且以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

相关案例:

李某向王某借现金5万元用于赌博,双方约定日息1000元。后李某赌输无力还款,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本金和利息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提供的照片能够证明其本人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原告王某明知被告李某借款用于赌博仍然提供借款,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那么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本案5万元借款本金属于被告李某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其应当予以返还。同时,原告王某因出借款项而造成的损失,依据对双方过错程度的判定,确定被告李某以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为宜,不应再以日息1000元确定年利率24%的计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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