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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付款条款应怎样约定?

2019-01-22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422人看过举报


 1、付款节点。比如,XXX日通过自行支付打款给卖方;或者,XXX日通过资金监管将房款打给卖方

 

2、不按时付款的赔偿。比如,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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