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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学区房没约定清楚,不是学区房可以退房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276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马先生为孩子上学想购买学区房,中介公司业务员从网上找到一所重点小学以往的招生简章,马先生看后以高于同地区均价16%的价格购买了涉案房屋,可是后来他一打听,这套房子不属于招生简章上的划片房屋,就起诉到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退还服务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约定任何关于涉案房屋为学区房的内容,马先生所主张的差价损失无法支持。

律师说法:如果双方当事人确实是要买卖学区房,那么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要特别的注明我要购买的是学区房,我的合同目的就是要学区房。如果没有实现这个合同目的的话,那么违约方就要付给守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法院在裁判中也好有一个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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