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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装修不合格赔偿纠纷案件中,业主导致的扩大损失要赔偿吗?

2016-10-0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379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 ,1、装修出现问题最好及时解决

最好有些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出现问题以后,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损失加大。根据《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例如因装修而造成的“跑水”事故,导致地板损坏,但户主以“保留现场”为由,长期没有及时排水和清扫,造成家具被浸损坏,装饰公司就只负责赔偿地板部分。

2、装修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您需要起诉装饰公司,最少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起诉书(一式两份)、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和对方收款凭据复印件(发票、收据均可),然后根据案情的不同,您还要根据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

由此可见,签订完善的家庭装修合同就很重要。有些消费者和施工队之间只有口头约定,一旦打起官司来就很麻烦。双方都要为自己的“说法”举证,如果双方都无法举证,就需要第三方进行认定和评估。

尤其是在家庭装修工程中的增减项问题上,这个问题尤为突出。有些消费者没有将增减的项目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附入装修合同,也没有签署双方签字的工程增减项目单。因此在价格、材质和工程质量上,就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如果双方都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就只能靠第三方的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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