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如果无产权纠纷,共有人愿意出庭表示同意分割,继承案件里就可以分割。如果房产的份额未写明,则需要先处理共有人的份额问题,继承案件里就先不分割。等共有份额判决后再处理继承纠纷。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为继承纠纷。对十二巷7号房屋,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复函明确,认为该房屋对应的宅基地系土地证号为X的宅基地登记表所记载的宅基地,该房屋已颁发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唐三儿、蔡某冯、唐五儿;该房屋现状为两层混合结构,不清楚该房屋的建造人、建造时间、建造出资情况? 显然,该房屋涉及案外人蔡某冯的权益,本院暂不予调处。唐大女、唐二女主张系唐三儿单方非法办理该十二巷7号房屋的权证,但并未通过有效的途径重新更正物权登记,其该意见缺乏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纳。唐大女、唐二女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在条件成就时另循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