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应先发函解除合同再去其他平台直播。如果公司有违约行为,则主播应先看该违约行为有无明确约定严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如果有约定,则主播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微信上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或邮寄解除函或发律师函解除合同都可以,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即为合同解除日。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该违约行为严重到可解除合同,则主播应发函给公司要求整改,如果公司一直不整改,这时主播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最终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也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来认定。实践中经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有违约行为,比如不扶持主播等,主播就直接解绑账号或去其他平台直播,也不发个解除合同的函。这样就容易被认定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互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对方有违约行为的时候,严重违约行为可直接解除合同,轻微违约行为应先发函让对方改正,不改正再解除。如下面这个案件,主播因不满公司不安排自己直播没收入而直接解绑账号去其他平台直播,公司起诉要求按合同赔偿1000万。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不扶持主播构成违约,主播不通知之间去其他平台直播也构成违约,两边违约金一抵销,主播需赔偿公司5万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于2021年6月23日解除?关于双方违约行为的认定? 对于《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解除的原因,因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就黎某的演艺事业发展开展合作,获得利润后双方按比例分成,双方均应以其积极的行为促进黎某的演艺事业发展?巴某公司为黎某的快某号充值,让其他艺人在直播时推荐黎某及组织黎某拍摄视频,存在一定的履行合同行为,但根据本院对涉案快某号的浏览情况,就黎某发布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84个作品中,仅有9个作品显示定位为广州某选直播基地,一个作品@X,无证据显示其他作品是在巴某公司提供的场所内拍摄,也无证据显示巴某公司对视频的内容创作进行了指导,且视频的内容均为黎某一人即可完成全部演绎,巴某公司除为快某号充值费用外,其他的投入有限,并未如合同所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截止黎某自行将快某号X解绑时,巴某公司均未安排黎某参与能获取收益的直播等活动,而安排收益性活动获取收益并分成才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最根本的目的,且合同对“演艺事业”的范围约定极广,如巴某公司不为黎某安排演艺活动,黎某如要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则必须从事其他行业或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巴某公司称不安排直播等活动的理由是黎某没有粉丝体量,开播后没有办法承受直播过程支出,但黎某的粉丝数量自2020年3月15日开始上涨,2020年7月20日时粉丝数量已超过100万,该情况与巴某公司所陈述的情况不符,合同亦没有约定必须达到多少粉丝数量才能安排收益性活动,而黎某曾多次提出要求进行直播,而巴某公司在明知双方合同已排除黎某从事演艺活动可能性及黎某已提出向其借支的情况下均未予以安排,可见巴某公司在履约时并未从黎某的实际情况出发,其缺乏对黎某生存问题的考虑及黎某演艺事业的详尽规划是导致黎某解绑快某号的直接原因,故巴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而黎某在未与巴某公司协商的情况下自行解绑由巴某公司管理和控制的快某号X,导致涉案快某号脱离巴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并违反合同约定从事直播活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双方均应向对方承担责任?本院酌情认定黎某应向巴某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 由于巴某公司亦存在违约行为,亦应向黎某支付违约金,本院酌情认定巴某公司应向黎某支付违约金5万元,双方违约金相抵后,黎某应向巴某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