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能,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可以退。这里所说的明确约定,一定要清晰、具体、无歧义。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则合同作废,定金退还。后房屋因年龄太旧、面积太小、买家要求贷款公司承诺不成功不收费等多种原因,最终无法办理贷款,合同解除。买家起诉要求退还定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买家签订合同后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去办理贷款,反而在中介找到愿意办理贷款的贷款公司时,买家又要求附加不成功不收费等条件,才导致最终无法办理贷款。故无法办理贷款的原因在买家,判决定金不退。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何卖家与陈买家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从聊天记录看,中介向何卖家介绍的李卖家询问涉案房屋按揭事宜,后者回复“房子年龄太旧,做不了”? 陈买家委托中介办理按揭手续,其回复136房可以审批,133房因面积不达标银行不受理? 陈买家与何卖家介绍的凌某沟通过程中,凌某在了解陈买家收入征信情况及两套房屋房产证信息后,同意为其办理按揭手续,但陈买家附加133房与136房分开办理贷款且贷款不成不收费的条件,凌某不接受,故拒绝受理请求?
支付购房款是购房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时,购房人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贷款业务,从聊天记录的时间看,3月20日陈买家知悉无法办理按揭后,本应多方核实退件原因,或者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但目前证据仅有4月11日陈买家与经何卖家介绍的凌某接洽按揭的事实,又因陈买家附加条件导致贷款无法进行,故未办理按揭贷款过错在于陈买家? 因何卖家同意解除并要求没收定金4万元,故涉案合同于2024年9月10日解除,定金由何卖家没收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