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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191讲:欠钱不还还把房屋过户给他人,债主能起诉撤销吗?

2025-07-2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557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债主可以在知道该行为后1年内提起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该过户行为,过户回债务人名下。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过户回来。

判决书节选: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汤某主张郑汤某与郑陈某另案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期间,将案涉房屋转卖于其子陈儿,影响其债权实现,故请求撤销郑将其名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房屋转让给陈儿的行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汤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理由是否成立,本院评述如下:

    陈某未清偿汤某借款债务的情况下,郑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与陈某共有的案涉房屋给其子陈儿,且郑陈儿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陈儿已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基于陈某、郑陈儿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及涉案交易发生的特殊时间段,陈儿应知道陈某尚欠债务情况?而根据陈某名下财产情况,陈某缺乏清偿汤某债务的能力,其作为案涉房屋的共有人,对郑转让行为予以认可,故郑转让行为实质为郑陈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目的就是逃避对汤某的到期债务,主观恶意和逃债意图明显,该行为客观上减损了陈某的偿债能力,影响了债权人汤某的债权实现?汤某行使撤销权未超过除斥期间,且案涉房屋为一整体,由陈某、郑共同共有未作份额区分,故汤某诉请撤销郑陈儿就案涉房屋的买卖行为,本院予以支持。此外,案涉房屋虽已由陈儿抵押给银行,并办理抵押登记,但抵押财产的权属转移,抵押权不受影响,故不影响案涉房屋的恢复登记?判决撤销郑某将位于广州市房屋转让给陈的行为郑某、陈将位于广州市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郑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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