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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第11讲:离婚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分割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4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分割,可以确认双方各占一半份额。但如果土地上有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建筑物的话,法院不会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就仅判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各占一半。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24号土地,张夫辩称该土地已经转让给他人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张夫在婚内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确认24号土地的使用权由陈妻、张夫各占50%份额。虽然双方都确认24号土地上现已加盖有建筑物,但建筑物未进行产权登记,现陈妻亦无证据证明建造出资来源于双方财产,故法院在本案中对24号土地上的建筑物不作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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