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需要遵守了。如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而解除的,则过错在公司方,此情况下如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则有违公平合理原则。如下面这个案件,劳动合同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公司还起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赔偿,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为:沈某是否应当向某俱乐部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本院分析认定如下: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主要在于规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不得利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相竞争的行业以及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义务? 在离职后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者的就业权和生存权,且涉及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支付,某俱乐部作为用人单位,理应在沈某离职时向其明确是否需要执行竞业限制条款以及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本案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将根据劳动者工作职位的特点及接触信息的范围,来确定是否需要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且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已在工资中包含? 现某俱乐部未予明确沈某是否需要执行竞业限制问题,有违上述合同约定? 在经济补偿的问题上,某俱乐部在沈某离职后向其转账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亦与上述合同的约定相矛盾?此外,本案系某俱乐部拖欠工资,沈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故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归责于某俱乐部,在此情形下如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将损害劳动者的择业权和生存权,有违公平合理原则? 综合上述意见,本院对某俱乐部要求沈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