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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房产官司,双方都违约怎么赔偿?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131人看过举报


商铺买卖纠纷中,买卖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违约行为的严重性,如果都差不多严重的话,法院很可能认定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有过错,一方已交的款项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也省去了执行环节。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付商铺购房款,卖家也未履行验收义务且在商铺交给买家使用几年后又强行收回商铺,双方都同意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法院判决卖家退还购房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认购合同的解除以及相应的责任问题。认购合同约定:涉案商铺房价暂定为人民币4551120元,杨买家同意签署本认购书当日交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及综合费用,即使按照杨买家所主张按照三个商铺的面积比例转化本案的定金692800元已支付,杨买家至今仍未支付综合费用140949元,则杨买家已构成违约。而同上所述,某纺织公司确认杨买家有履行认购合同,于2012年将涉案商铺交付给杨买家开业经营后,其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商铺已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具备销售条件并通知杨买家继续履行认购合同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反而于2018年向杨买家强行收回涉案商铺,则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某纺织公司亦构成违约。现涉案商铺已由某纺织公司实际收回,双方均同意解除认购合同,故院予以准许。   

杨买家通过直接提起本案诉讼方式要求解除合同,而某纺织公司于2021年2月4日签收本案起诉状副本,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故院确认双方的认购合同于2021年2月4日解除。鉴于双方对于合同的解除均有责任,杨买家主张某纺织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以及某纺织公司反诉主张杨买家支付违约金的诉请均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合同解除后,某纺织公司应将200万股权款在本案中转化的款项692800元返还给杨买家。

关于某纺织公司反诉杨买家要求支付的占用损失费问题。根据《框架协议》以及认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可知,某纺织公司也需借助某布行的名声带旺涉案商铺所在的市场从中获益,某纺织公司将涉案商铺交付杨买家使用多年,但未并举证证明曾向杨买家催要任何租金费用,上述事实足以说明在杨买家支付了200万元并签订了认购合同后,某纺织公司已默认杨买家具有使用涉案商铺的权利,双方之间并非简单的租赁关系或者无权占用关系,因此,某纺织公司反诉杨买家要求支付占用损失费依据不足,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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